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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明商标
证明商标,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,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,
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、原料、制造方法、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。比如“绿色食品”
标志、安溪铁观音、库尔勒香犁、金华火腿等商标即为证明商标。
明商标的作用
1.提高企业声誉:有利于企业产品推广,也有利于引导消费者选择商品。
2.树立产品形象产:品成为区域、特性、产业的代名词,促进产品多元化的发展。
3.权利依据:使商标注册人和使用人有章可循,有法可依。
4.突出产品特性:强调突出产品的特殊品质,加速品牌形象的建立。
商标申请流程
从申请之日到获得商标注册证,一般需要12个月左右。
常见问题
Q: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有哪些区别?
A:
(1)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,普通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出自某一经营者。
(2)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必须是依法成立,具有法人资格,且具有对商品和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。普通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只须是依法登记的经营者。
(3)证明商标申请注册时必须按照《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》规定,提交管理规则。普通商标只须按《商标法》及实施条例规定提交申请。
(4)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能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。普通商标必须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。
(5)证明商标准许他人使用必须依《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》的规定履行手续,发给准用证。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必须签订许可合同。
(6)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都可以转让。但证明商标的受让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,并符合商标法、实施条例和《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》的规定。普通商标的受让者包括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、合伙人。
(7)证明商标失效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。普通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。